| 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722G/2025-06047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7 月 30 日 |
| 标 题: | 菏泽市林业局解读《菏泽市林业局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市级)》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7 月 30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林业局解读《菏泽市林业局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市级)》 |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722G/2025-06047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林业局
- 标 题:菏泽市林业局解读《菏泽市林业局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市级)》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30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30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林业局解读《菏泽市林业局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市级)》
菏泽市林业局解读《菏泽市林业局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市级)》
菏泽市林业局解读《菏泽市林业局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市级)》
为加强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有效防范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菏泽实际情况,制定《菏泽市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市级)》(菏林字〔2025〕2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级关于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要求,切实规范菏泽市果品生产环节的农药使用行为,有效防范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污染等质量安全风险,从生产源头筑牢安全防线,持续提升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菏泽市正式部署实施2025年度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测机构检测果品的农药残留以及重金属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通过检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一)主要内容。本次抽检品种主要是核桃、桃、葡萄、枣、柿子共50个批次。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抽检标准及程序对产品进行取样、封存和登记,由果农和执法人员提供有效证明信息并现场签字拍照,抽样过程严格执行《农药残留分析样品的采样方法》规定,每个样品袋保证3公斤以上样品,样品检验标准及判定依据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二)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在抽样过程中,主动向生产者普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按规定程序配合抽样。执行抽样任务时,工作人员须向被抽查人出示有效执法或工作证件,且抽样组中至少需有两名持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在场。二是保障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三是严明工作纪律与廉政要求。禁止在抽样前提前通知被抽检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监督抽检相关信息;严禁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今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抽检品种较为单一,只有核桃,而菏泽市为了更全面科学的掌握本区域的果品质量安全情况,将抽检品种扩大到核桃、葡萄、桃、柿子和枣五个重点品种,扩大了抽检品种的覆盖面,能进一步掌握菏泽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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