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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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发文日期:2025-04-18

根据关于《印发〈菏泽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菏生态环境委〔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全市林木凭证采伐。负责林地管理,指导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承担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3.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94)精神,依托专业调查单位,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4.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渠道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将依规办理并予以答复。

菏泽市林业局

2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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